“五一”小长假正是商家保增加、拼成绩的“黄金档”,促销方法让人目不暇接。但是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中街店此前一种“独出机杼”的运营方法却在当地商家中引起不小的轰动:这家百货商场向场内运营商户宣布一纸正告告诉,制止其进入附近行将开业的一家购物中心,不然将其在大商集团一切店肆予以“撤柜”。
2002年开业的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中街店是沈阳市比较闻名的百货商场,其控股股东“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本年4月,新玛特中街店单独面向店内商户宣布了一份“禁入大悦城”的正告告诉。告诉书显现:“……一旦挑选入驻大悦城,我公司将当即撤柜并报集团全面中止贵公司与大商集团的协作。”
记者造访了部分在新玛特中街店运营的商户,他们均证明了此事,并供给了店方给予的书面文件。一些商户表明,他们不方便直接出头发表,由于究竟还需要在商场运营下去,但店方这一行为让人觉得不舒服,有点要挟的滋味。现在都发起市场竞争,单凭一纸文书来约束商户合法运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新玛特中街店在正告告诉书中提及的“大悦城”是一家与其紧邻的购物中心,行将于5月下旬开业,眼下正忙于招商和装饰等事宜。沈阳大悦城招商部负责人表明,“大悦城”作为同行对沈阳新玛特方面有针对性的“封杀令”,深表遗憾。现在是法制经济,更发起商业道德,一纸“封杀令”究竟能取得多大作用值得置疑。
记者专门就此事致电新玛特中街店负责人张尧志。对方仅在电话中表明,公司不逼迫,商户有权挑选,但只能去或留。张尧志没有同意记者“碰头详谈此举合理合法性”的主张。
根据您访问的内容,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希望对您有帮助: